为及时、全面了解全院教学工作基本情况,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,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;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各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,促进教风、学风建设,学院建立教学督导信息员制度。为搞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组织领导
(一)“学生教学督导信息员队伍”是为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提供信息的组织。主要从事教学第一线信息(包括教学改革、课堂教学、教风建设、学风建设、考风建设等)收集、信息反馈,为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。
(二)学院学生教学督导信息员由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管理。
(三)学生教学督导信息员的条件:
1.思想品德优良,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,秉公办事,敢于发表意见。
2.学习态度端正,成绩优良,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作息习惯。
3.团结协作精神强,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,有一定的工作能力,能代表同学反映意见。
4.有较强的观察、综合、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。
二、工作职责
(一)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教学信息的收集、整理及核实,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。
(二)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每学期召开两次教学督导信息员会议,征求对教学督导工作和信息员工作的意见,并通报信息员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。
(三)反映学生对学院在教书育人、教学管理、学术氛围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重点是对人才培养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及手段、教学条件方面的意见。
(四)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、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、教学过程的各环节(备课、课堂教学、实践教学、作业批改、课外辅导、考试等)的意见和建议。
(五)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(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、教学活动的组织、教学质量管理等)的意见和建议。
(六)反映学生的听课、实验、实习、自习、作业、考试等学习状况。
(七)反映其他认为要反映的问题。
(八)参加教学督导信息员的会议及各项活动。
(九)学生教学督导信息员的工作在课余时间进行,不应影响正常学习。
三、工作制度
(一)学生教学督导信息员反映信息的形式以书面形式为主,定期填报《教学督导信息员反馈表》,至少每月一次。信息员直接将反馈表送到教学督导委员会存阅,特殊情况可随时向教学督导委员会反映问题。
(二)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提供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,形成综合信息,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。
(三)学院及各二级学院(或系)有关领导、教师和广大同学,要对信息员的工作给予积极地支持。任何人不得刁难和干扰信息员履行其职责。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人应对提供教学信息的学生负保密责任。
四、奖罚
(一)对表现出色、成绩突出的信息员授予“优秀信息员”称号并给予奖励,同等条件下,优先享有评优、评先及其他待遇。
(二)教学督导信息员实行聘任制,任期一年。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者,予以解聘。
五、本办法自2019年4月起执行,由教学督导委员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。